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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百亩永久基本农田遭硬化建房?郑州新密一信访事项引保护伞质疑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6-01-20
导读: 几百亩永久基本农田被硬化建房,农田保护牌也被破坏,镇政府却说管不了,让找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这背后到底有没有保护伞?近日,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村民郑建军的一则信访遭遇,引发社会对基本农田保护与基层治理的关注。随着国家信访局已接收相关诉求,这起

        “几百亩永久基本农田被硬化建房,农田保护牌也被破坏,镇政府却说管不了,让找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这背后到底有没有保护伞?”近日,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村民郑建军的一则信访遭遇,引发社会对基本农田保护与基层治理的关注。随着国家信访局已接收相关诉求,这起涉及耕地红线的事件,正逐渐揭开基层治理中的诸多疑问。



       信访始末:永久基本农田遭破坏,镇政府指引转纪检监察
       时间回到2026年1月7日,郑建军向国家信访局提交信访材料,反映核心问题:新密市曲梁镇沃郑村支书朱伟杰等人,非法占用本村几百亩永久基本农田,通过硬化土地方式违规建房,且故意破坏了农田保护标识牌。6天后的1月13日,郑建军收到了曲梁镇政府的信访告知书。告知书明确称,其提出的信访事项“已经通过其他法定程序处理”,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指引其向新密市纪检监察机关或更高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诉求。        

       郑建军对此表示强烈不解。他向媒体透露,被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多个村民小组,原本种植农作物,2025年下半年起被陆续围挡施工,土地被硬化后开始建设厂房,期间有村民提出异议,但遭到相关人员阻拦。更让村民们无法接受的是,标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标识牌被人为破坏,部分牌体断裂失去了警示作用。

       政策冲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有“硬杠杠”,违法行为后果明确
       记者查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发现,第十七条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硬化土地等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进一步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破坏或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

        “几百亩的规模绝非个例,且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属于国家严格保护的耕地红线。”一位长期关注土地执法的业内人士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发现违法占用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上报,或移交自然资源部门查处。河南省此前曾公开通报多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其中郑州市新郑市一起占用3.84亩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就被列为重点整治对象,足见当地对此类问题的“零容忍”态度 。

        值得注意的是,《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信访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 。但曲梁镇政府在告知书中未明确“其他法定程序”的具体内容,也未说明为何将属于自然资源部门管辖的违法占地问题,直接指引至纪检监察机关。“这要么是履职缺位,要么是背后存在需要纪检监察机关介入的腐败或保护伞问题。”上述业内人士分析。
       深层追问:镇政府“管不了”的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
        郑建军的信访诉求中,最核心的疑问是:“村支书能明目张胆破坏几百亩永久基本农田,是不是因为保护伞在新密市或郑州市?”这一疑问并非空穴来风。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明确指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背后,往往隐藏着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深挖彻查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行为背后的领导干部责任,以及不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 。多地案例显示,类似违法占地行为之所以能得逞,往往与基层干部失职渎职、甚至充当“保护伞”有关。例如,云南省曲靖市一起违法批地占用耕地建设公园的案件,就查出背后多名领导干部失职失责,最终7个单位被问责,12名相关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

        反腐背景:“零容忍”态度下,耕地保护背后腐败必被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将其视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已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作为专项监督的重要内容,要求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并建立了问题线索移交、信息互通、成果共享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
       “我国反腐要求无论职位多高都要一查到底,耕地保护红线更是不能触碰的底线。”郑建军表示,已再次向国家信访局提交了诉求,坚信在上级部门的监督下,真相终将大白,违法者及背后的保护伞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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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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